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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的“易”学原理

 

  牛顿的经典著作叫《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什么是自然哲学?所谓自然哲学,就是关于自然界的形而上学,是人们基于理性而形成的自然观。自然哲学包涵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因为自然科学是人们基于经验而成的知识,而自然哲学则是在经验科学的基础上,基于理性,人们形成的自然观。恩格斯将他的自然哲学称之为《自然辩证法》,而在古老的东方中国,人们的自然哲学则是经典的“易”学思想。


  牛顿把他的著作称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牛顿强调了“数学”的作用,事实上,这也就是源于古西腊毕达哥拉斯,流行于现代物理学的数学本体论的自然观。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皆数,数是万物的原型,万物都是摹仿数的,是数的摹本,数的原则统治着宇宙中一切现象。”这就是毕达哥拉斯数学本体论的自然观。对此,亚里士多德、恩格斯都有过评论。亚里士多德说:“这些哲学家显然把数目看作本原,把它既看作存在物的质料因,又拿来描写存在物的性质和状态。”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也写道:“曾经把数,即量的规定性,理解为事物的本质”。


  而这种数学本体论的自然观,恰恰构成了物理学的自然哲学基础,这也就是牛顿将他的著作称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原因。近代科学冲破宗教的束缚,始于哥白尼的“日心说”,而哥白尼本人则是一个坚定的数学本体论者,在物理学那里,数学本体论的自然观的形成有他的历史源渊,并且一直持续到现在,我们不妨看看爱因斯坦对这一问题的表述,以便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从有点像马赫的那种怀疑的经验论出发,经过引力问题,我转变成一个信仰唯理论的人,也就是说,成为一个到数学的简单性中去寻找真理的唯一可靠源泉的人。”(《爱因斯坦文集》一卷380页)


  又:“创造性的原则寓于数学之中,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我认为正如古人所梦想的那样,纯粹的梦想能够把握实在。这是真的。”(杨振宁《美和理论物理学》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年1期)


  又:“我坚信,我们能够用纯粹数学的结构来发现概念以及把这些概念联系起来的定律,这些概念和定律是理解自然现象的钥匙。”(谷超豪《数学唯心主义必须批判》自然辩证法杂志,1974年2期)


  现在,我们提出“自然哲学的易学原理”,是基于我们新发现的一些经验事实,如“分形”现象,“全息”现象。这些并不能用数学本体论的自然观加以说明,而他恰恰符合古老的“易”学思想,基于理性,我们提出自然哲学的“易”学原理,简述如下:


  1、“一阴一阳之谓道”。就是说客观世界存在一个二元的结构。


  2、磁场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物质的属性。可以说,“磁”是万物之灵,是一切相互作用之源。磁场的两极性,决定了客观世界的二元性。


  3、“物极必反”,又谓“穷则变”。


  4、物或因相同而相吸,亦或因相异而相吸;物或因相异而相斥,亦或因相同而相斥。“物极必反”,这就是阴阳相互作用的规律。 


  5、“象数”自然观所蕴含的分形,全息思想。“易”有两途,一曰“象数”,二曰“义理”。易的“象数”观点,亦即“易”的自然观。易的义理观点,亦即“易”的人文观。所谓“象”,即“像也”。就是取象比类认识自然界的方法,这种观点现在看来,就是分形、全息的思想。当然,象数自然观在强调“象”的同时,也强调“数”的作用,指出“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系辞》)“象”是定性地说明问题,“数”是定量的说明问题,合称“象数”。现代科学强调定量分析,也是一种“数”的观点,这种观点和“数学本体论”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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