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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统──
整体《易》学概论


自 序

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这个可能是过于“浅薄”和“简单”的“结果”,其最大的可能是不会为人们所理解和注重。然而,作为单纯的“易”学学术研究,恐怕是不会再有一个另外的“结论”了。

诚然,这决不是一部多么完美的文字著述,甚至于还有些简陋;但是这即便是一幅最拙劣的“画”,却也基本地揭示了“易”的“真像”。

以简单的、有限度的语言去表述、再现一种至少在今天仍是难以言说的“客观事实”──“整体”;这正是本文所希求的目标。同时这也是“易”的真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生这一“结论”的“过程”,相对于读者而言已显得毫无意义。虽然作为“整体”的基本思想与理论还是一个尚未明确的“未知”;但却不应该、也不能说本文是在以一个新的“谜”去解释或替代一个陈旧、古老的“谜(‘易’)”。“整体”亦或“系统”,作为自然的最基本的属性已经得以确认,但是对于“整体”的基本理论原理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现和发展;在近代发起的系统科学研究,非但没能达成一般性的思想理论,相反还走向了一条更加繁琐和特殊的路途。而今,对于“易”的意义的发现或发掘倒是极有可能完善和发展系统科学的理论原理,并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和方向。

“易”,其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其在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中充当着哲学方法论的作用。而“易”的构筑与达成是基于“整体”的思想理论的,其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决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易”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解的,也可说是不应解的;就象不能在一个“圆”上去得到一个“起点”,不能在一个“环”上去找到一个“开端”一样。实际上,对于“易”的理解和认识、乃至运用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希望为“易”找到一个“结果”,而“易”仅仅是一个“公式”或者“模式”。确切地说,“易”根本不存在对应的结果;而是“与时谐行”。

“易”的产生应当是基于一套完善的整体哲学思想和理论的,这一点从古代的诸多科学成就中完全可以得到确认,并可以从未来的发展中加以证实。

对于《易》我们再也不应包有太多的神秘心理,但也不必妄自菲薄。其决非“卜筮之书”,也非“天造神物”;而是人类文明发展阶段过程中的“产物”。其自有其高妙之处,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学习和探讨的。

第一章 《易》 学 综 述

《易》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可以说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文化现象。之所以说其特殊,是因为其一方面在中国漫长而悠远的文化历史中一直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崇高地位,并对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易》至少在孔子之后的二千余年间已成为一个再也未被完整和正确地认识理解的“谜”。反过来说,一个迷雾重重的“事物”却仍然在冥冥之中对一个灿烂文明的国度深深地影响了数千年。时至今日,其不但没有在历史的洪流中所淹没,相反还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这不但在中国的文化历史中,而且在世界的文化历史发展中也是绝无仅有的特殊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与存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归功于《易》自身的意义和生命力所产生的作用或功能。

  必须承认,《易》是较难理解,而非不可理解。

  《易》之所以成为一个“谜”实际上是有着众多的客观历史缘由的。首先,《易》的原始文献资料与思想意义都没有被完善地流传下来。而现存的为数不多的《易》学文献资料也一度在历史中或隐没、或消失、或被删篡。如,其中代表《易》之基础思想意义的“先天八卦图”、“后天八卦图”以及“河图”、“洛书”等学说,现在仅存数“图”,且因面世于宋代道士陈抟之手而徒增神秘色彩,并备遭疑议;再如《易纬》,至今则几乎已不被承认为原始《易》的组成部分,当然,其所仅存的“八篇”本身也实在是让人难以得窥全豹;而唯一算是较为完整地被流传下来也就只有《易经》了,但据历史史料中的记载来看,现在的《易经》也是一个“修订本”,其“经”与“传”的合一板本形式据说是始于汉代的费直,至于其以前以及其他方面是否还有多少的演变已是不得而知了。

  同时,《易》的神秘更来自于人们的主观思想因素。首先,汗牛充栋的《易》学著述在很大程度上既为人们提供了自由思想的前提,同时也更加限制了思想的范围和方向。正如清·《四库全书总目》所言,“或援以入《易》;或援《易》以为说”。而对于《易》本身的认识,可以肯定的说,在近二千余年里没有一个人的“易”著能够超越孔子的《易传》。其次,自汉以后的“经”与“传”的合刊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确立了在《易经》的研究认识中倾向于儒家思想的大方向;可以肯定,这种“经传合刊”的文本形式的确立和流传对于人们整个的研究认识的历史而言,其消极作用是远远大于其积极作用的。再次,在《易》学研究中的关于自然规律方面的成就,也大多集中在极其肤浅的人类社会的“形式”和“表象”的方面,其集中表现在“卜筮”、“数术”等方面的著述上。当然,这其中也有可称得上是非常“先进”的一方面,即,中医、天文、地理(堪舆)、兵学(军事)以及农学等方面,这一些将在以后的论述中提及。

  另外,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对《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易经》的方面,其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但政治方面的影响是主要的,这一点无需否认。因为现在基本可以肯定的是,《易经》是不能也难以代表那个“整体”的《易》学思想体系的。

  在以上上这样的情况下,不用说《易》学研究会有什么正确的结果;单是对《易》进行研究认识的方法也是极难确立的。

总之,可以断言,《易》的原始文献的诸多佚失、变动和《易》学研究过程中的过多偏执;既便不是使《易》成为一个“谜”的全部原因,也是其不能忽视的客观历史事实因素。

当然,在近二千余年的《易》学研究史上,成果也可谓斐然。有不少的“易”学家或哲学家的认识和研究都几乎完全接近了《易》的本质和核心。首先,孔子之于《易》自然是功不可没。其一方面对《易经》进行了注重社会、注重伦理、注重人文的儒家思想的阐发;而另一方面,其《易传》的很多篇章之中还很可能保留了诸多远古流传下来的《易》说;以及其本人对《易》的一些极为精当的认识和发挥。诸如其中“《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及“《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等等。可以说,其已经将《易》的本质意义揭示出来,仅仅是由于历史“经验”过多的原因而使我们难以“理解”罢了。其次,在孔子之后的文化思想史上也产生过不少对于《易》的真知灼见。如,晋·王弼的“得意忘象”与“执一统众”;宋·程颐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宋·朱熹的“《易》只是个空底事物”;明·王夫之的“以‘乾坤’并建为宗”、“‘太极’一浑天之全体”;等等。其间都显示了极高的意义和价值。

  然而,在对《易》的认识上,“方法”意义的提及却更多的集中在方法的“内容”的方面,而不是方法的“形式”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的认识“方法”也就很难形成全面系统的“整体”;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易》的认识研究难以全面发展的一个极其关键的因素;或者说,这是《易》形成一个“谜”的最主要“障碍”。

  首先,拿《易经》来说,其在文体上就是非同寻常的;其“形式(结构)”的意义是远远大于其“文辞”方面意义的,或者说,其“文辞”只是借助于“形式”的,是对其“形式”的一种“内容”化的发挥。这一方面实际上在很早就被人们所意识到了,甚至于还区分了一“卦”之中“爻”与“爻”之间的“承、乘、比、应”等较为细致的形式关系。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对上层“结构”的认识却始终未能走出“天事”、“人事”的“泥潭”。

其次,孔子早就说过“《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这实际是对《易》的本质的一种说明,即,《易》是一种“象征”;而这种“象征”是由一种“表像”或“图式”也就是现代意义上所说的“形式”来构成的。这确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事实。因为,《易经》的出现应不会早于《尚书》,而《尚书》的难读是公认的,但却可以使人理解个大概;但《易经》则完全不同,不少人即使读了一生也可能是无所适从。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易经》不是一部“文学作品”;而是一个具有一般与普适意义的既广泛又深远的“象征”性的“事物”。

再者,在《易》学研究史上,一直存在着“义理(哲学)”派与“卜筮(象数)”派的对立和区分。而实际上,这种区别的关键就在于其对“像”的“形而上(象征意义)”与“形而下(事物表象)”的思想认识上的区别。“象数”可说是《易》的“形体”,其内在关系形式的意义才是其真正的“思想”或“精神”;而其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则来源与其一般和普适的作用,或其在“现实”与“认识”之间的“透镜”和“桥梁”般的功能。

  所以,在今天我们虽然不能无视过去的研究成果,但是也决不应为其所左右;对于“易”,我们既不应将其看作“神物”,也不应将其只视为简单的“筮辞”。而应该以审慎的科学态度、整体的认识方法去看待和把握这一特殊“事物”的真正意义。

  

  之所以说《易》是可以理解和认识的,其关键就在于“方法”。其一方面表现在认识的“方式”、“方法”的系统和全面,或者说要避免偏颇和层次、方向上的混肴;另一方面则在于要把握认识“整体”的方式、方法,以及“整体”式的认识方法。

  实际上,对《易》进行认识和理解是完全可行的,尤其象在今天这样的历史时期里。第一,我们拥有着众多的研究史料,这种经验的积累即便不是一种寄托,也是一种可以在方向上的有效识别与把握。第二,东西方文化思想的进步与交流使我们对于自身、社会以及自然有了更加广泛深刻的认识。这可能是我们在今天可以正确认识《易》的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因素。第三,人们对于人类自身的“思维认识”的初步认识成果,至少使我们可以意识到各种思维认识方法的异同及其可能。第四,现代科学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的认知成果可以使我们对《易》的“象征”有更多的方向。所以,认识和理解《易》的可行性是前所未有的。

  总之,现实中的《易》学研究首先应从两个方面去进行。一是从《易》的本体文献中去探寻其内在的联系与方式,及可能的思想提示;另一方面则是从《易》与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文化中的诸多联系中去寻找其必然的意义。简而言之,是要用一种“整体”的思想方法去认识和理解《易》的意义。即,从其内在的结构与外在的功能这两个方面去认识。这实际上也是最符合《易》的历史亦或原始的意义的。

  首先,《易》本身的基本特征。

一,从《易经》来看,其决不是一部具有普通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因为其不具备一般文学作品所应具备的章法特征。然而,其内在的“结构”特征却是极其明显的;这种内在的关系形式也绝非是对其文辞的一种附慵,而是恰恰相反,《易经》的“文辞”是绝对依附于其“结构”的形式关系的。否则,忽视了《易》的这种表现“形式”,或者将《易》的文辞完全打乱,那么,它可能就真的会成为一部“蓍辞”的汇集,也就真的一无是处了。总之,可以确切地说,“结构”或其关系形式才是《易》的主要“存在”依据。这也是《易》的一个最根本的和最不易理解与把握的一般性本体特征。

二,《易》的“象征”是不可否认的功能性特征。也就是这种“象征”功能的存在才使得《易》形成一脉源远流长的“学派”成为可能。《易》的“象征”是由事物的“具象”来体现的,孔子曾经明言“《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读《易经》,就如同读“现象”一样。如果看不到“现象”背后或其之间的意义,那也就无从谈及《易》的思想了。而更重要的是,《易经》或《易》中的“象征”不是盲目、随意和无章法的,其“象征”的取选及“象征”与“象征”之间也都存在着严谨的内在联系规律。当然,这也是其“结构”的关系形式之所以一般而且普遍的有机体现,或者说,其“结构”的关系形式本身也是一个巨大或者广泛而深远的“象征”。

三,《易》的“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上还都体现出了一个重要的核心思想特征,即,“辨证”;当然也可按古语称为“阴阳”。虽然,在整部《易经》当中仅出现过一个“阴”字;但是,如果据此而断定《易》中没有“阴阳”观念,那无疑是一种无耐的浅见。“阴阳”作为一种思想观念,是贯穿了《易》的始终的;而且,也是贯穿了整个中华传统思想文化的始终的。那种有机的“相对性”,或者怡然的“对立统一”特性是《易》、也更是中华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恒久不灭并且生意盎然的生机所在。

四,《易》的本身还具有一个最根本的特征,即,“整体”特征;其也可称之为“有限关系”或者“闭合关系”特征;其表现为具有一种相对固定或稳定的关系形式或“结构”。我们可以将其简称之为“八卦”(包含“先天”与“后天”两种形式)。当然这一名称在今天的这一时代里几乎成了“迷信”的代名词。然而,“八卦”在实际上也就是标志着“有限关系”的形式与范围以及方式的,也就是一种一般而且普遍的“结构”。

  总之,从《易》的本身特征来看,可以这样说,《易》外在的本体是“形而上”的;而其内在的精神核心却是“辨证”的;其“形式”是不变的,而其“内容”是与时偕行的。二者之间并非截然对立、不可调和的“矛”与“盾”;恰恰相反,正是其二者的有机“统一”才真正促成了《易》在我们这个人文世界中的“永恒”。

  其次,《易》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或关系。

 《易》与中国传统的科学文化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或关系,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实际上也可以更加确切地说,《易》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层次、方面,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左右。清·《四库全书总目》中曾说“《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的确,《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一定非要说是一种“必然”;但如果说其只是一种“偶然”,那未免倒显得过于牵强。因为,无论如何“偶然”不会发生的那么多;所以,其所蕴含的“必然”性影响是远远地大于其所谓“偶然”的。从其间的种种联系或关系看,也就可以说,《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始终发挥着“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功能与作用。

  《易》与中国传统科学文化之间的广泛而久远的关系的存在,以及其与自然、社会、生命之间的种种映射关系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看正说明了《易》的一般、普适的功能和作用的存在;也更说明了其思想理论在其所初层面上的一般性和普遍性。             

  第一,《易》在历史上素有“卜筮之书”的声名;在今天又常被一些人冠以“预测学”的雅称。且不论其贴切与否,却至少说明了《易》与“卜筮”以及“预测”之间的关系是多么难以割舍;无可否认,作为具有哲学方法意义的《易》,肯定要有一定的估算发展趋势的功能作用,甚至从某种角度也可说是“卜筮”、“术数”等学说的形式依据;但《易》本身却决非“卜筮之书”、亦或“预测学”所能够概括。更何况从古至今的“卜筮”、“预测”在根本上是未能把握到《易》的思想精髓的。

  但我们决不是要在这里完全否定古代的“卜筮”、“术数”的。原因很简单,其不但在“形式”上与《易》是相通的;更重要的是其在“形式”上体现出了极其科学的和理性的思想意义,并且是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先进”的,或者是非常“符合”自然真实面貌的科学思想。而这种思想与《易》是完全相符的。例如:在中国古代,尤其是“术数”当中,对“时间”与“空间”的表述在形式上是不能完全割裂的,“空间”的方位与“时间”的转折是一体的,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是一体的,并称之为“宇宙”。而且,其间展示了诸多种关于“存在”与“发展”的法则和规律;虽然其意义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揭示和验证。

  另外,在这里多补充一点,那就是在古代思想中,“空间”的意义是绝对的,而“时间”只是“空间”变化、发展的“过程”,是从属于“空间”的。这一点,当然还有待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去进一步的证实。但至少从这一点上说明了《易》的“简单”,决非源于“浅薄”;而是有着一贯的科学与理性的根基。也就是说,《易》绝对不是远古时期简单“筮辞”的简单汇编;更不是浅薄的“卜筮之书”。

  第二,《易》与中国古代的科学文化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首推“中医学”。“中医”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生理医疗学说,其科学性和正确性在今天可说是无可质疑的了。但其在不远以前的“民国政府”时期,还曾被认为是一门“伪科学”,并被彻底禁止。无可否认,作为科学的“中医学”在今天仍然是一个比较彻底的“谜”;其与“现代医学”,即“西医学”之间在指导思想以及实践方法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但“中医”又确确实实是科学的,是符合着人类生命原理及自然存在与发展原则的。虽然其从很早的过去就一步又一步的衰败下来(这一点早在盛唐时代的孙思邈就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而其与《易》之间的关系也应该说是极其密切的,是对《易》原理的最完美的运用和体现。唐·孙思邈曾说,“不知《易》,不足以言太医。”;医圣张仲景则明言“‘医’、《易》,同源。”也就是说《易》对“中医学”的指导作用是不可抹杀的。“中医学”作为一门科学,其在诸多的方面都体现出了一种极其宏大的思想范围,其没有将人体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去进行考察和研究;而是将“人”视为一个宏大的“整体”,并且将其置入一个更为宏大的“整体”── “自然”之中。在论述“人”的同时,始终将“时间”和“空间”的因素贯穿与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与“西医”之间最为本质的区别。

  再者,诸如古代的天文学、地理学(堪舆)、农学、建筑、政治、军事乃至于文学艺术、音乐、书画等等,都无不映射出《易》的思想光华。所有这一切所能够说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易》是中华传统科学思想文化的根基;是中华文明存在与发展的“源头活水”。

  第三,作为带有浓厚“官学”色彩的《易》,在近两千余年间几乎成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发展的“主框架”。无论是“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其都成为一把无可替代的“钥匙”。《易》在思想空间的那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功能”确实给了人们太多的“无耐”。但是,这绝对不是《易》本身的“过失”;恰恰相反,这正是人们自己在一片平静的“水面”掀起了不尽的“波澜”。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易》的影响力不仅在于人们思维的结果,而且在于人们思维的开始以及整个的思维过程。归根结底,其所给予人们的是一种思维的方法。甚至其本身就标志着一种系统的思想方法体系。而且,在人们现实的思想认识过程中,人们对于《易》的认识又总是与对自身、社会以及自然的认识交织在一起。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对自身及身外世界的认识,也就不会有对《易》的认识;但这并不是说,《易》是一个我们人类“认识”过程的终点,或者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物”。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对于《易》的认识和研究,至少对于我们人类而言纯粹是一种多余。

简而言之,《易》对于人们的思维存在着切实的影响。虽然,这种影响不是《易》主动产生的,但人们确确实实被动地接受着影响。

  正是由于《易》与人类思维之间的相互联系或作用关系的存在,才使得《易》自身得以恒久长存;同时又使得中华古代的思想发展始终未脱离“整体”的轨迹。

从以上的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易》相对于人类文化而言是一个“文化”当中的“系统”亦或“整体”。她所提供给人们的是一种“形象化”,也更“形式化”的思想方法体系。

  总之,要在今天对《易》的作用去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可以说《易》是中国古代的“方法论体系”。因为,其自始至终发挥着这样一种重要的作用。   

  从《易》的内在与外在的两方面特征上,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即,《易》是一个与自然间的一般“事物”在形式上相一致的,是一个基于自然一般“事物”存在与发展规律而建立起来的“事物”,是一个“整体”。当然,她的发展的动力源于人类思维的参与;而存在的基础源于与自然法则的统一。

  同样,对于《易》的认识与研究现在完全可以从“整体学”或“系统学”的角度出发。当然,这并非是说当今的“系统科学”可以解释《易》的意义,而仅仅是说应该基于这样一种角度;相反,随着对《易》的认识的加深,还很有可能于此建立起真正的、永恒的“系统论”──自然存在与发展的一般形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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