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本次讨论的起点
《论语》论“孝”14条,见于:学而第一、为政第二、里仁第四、泰伯第八、先进第十一、子路第十三、子张第十九。
其中三条值得特别注意:
1、学而第一: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
朱熹集注引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引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2、里仁第四: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何晏集解引郑玄曰:“孝子在丧,哀戚思慕,无所改于父之道,非心所忍为。”
朱熹集注引胡氏曰:“已见首篇,此盖复出而逸其半也。”
正义曰:此章与《学而篇》同,当是重出。《学而篇》是孔注,此是郑注,本或二处皆有。
3、子张第十九: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它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何晏集解引马融曰:“孟庄子,鲁大夫仲孙连也。谓在谅阴之中,父臣及父政虽有不善者,不忍改也。”
朱熹集注:“孟庄子,鲁大夫,名速。其父献子,名蔑。献子有贤德,而庄子能用其臣,守其政。故其他孝行虽有可称,而皆不若此事之为难。”
这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和“父臣及父政不忍改”,可以作为本次讨论的一个缘起。
(2)本次讨论的方法
屈万里先生曾经说,“仁”这个概念经过孔子的阐述以后,几乎包括了人类的全部美德,成为做人的最高标准。(屈万里《“仁”字涵义之史的观察》,载《民主评论》5卷23期,1954年出版。)
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孝者,美德之通称。可见,“孝”与“仁”相似,其含义同样几乎包括了人类的全部美德。
这一状况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妨碍者对“孝”(或“仁”)的阐释,也影响着对“孝”(或“仁”)的讲解、宣传。
为了避免“孝”在讲解上的泛道德化,本此讨论只集中于对“孝”字的本义的探讨,尝试获得一种相对稳定的阐释,以期更有效地宣传孝之道。
(3)本次讨论的基本观点
本次讨论从文字训诂的角度,提出一个依据,指出“孝”字有“善继”、“善述”之义。进而比较“学”、“教”二字,以及“肖”与“不肖”的用法,指出其“仿效”含义与“似其先”含义,均可显明“孝”字的继承性意义。
孝、教、学、肖等字,字形多变,而音、义相近,值得注意。这可以作为探讨“孝”的本义的一个角度,同时也是探讨“教学”本义的一个参考。
古人重继承,如果现代社会的生存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就绝无彻底中断其文化而可以全然创造出一种“新文化”之理。
钱穆先生反复阐释,指出文化需要积累,需要继承,文化即历史,历史即文化,值得深刻体会。
(一)孝有“善继”、“善述”之义
“孝”的庶人义:训诂家解“孝”为“善事父母”。
《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
《说文·老部》:“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尚书·君陈》“尔惟令德孝恭”,孔颖达疏引《释训》:“善父母为孝。”
《诗经·小雅·六月》“张仲孝友”,毛传:“善父母为孝。”
《周礼·地官》大司徒“孝友睦婣任恤”,郑玄注:“善于父母为孝。”
《周礼·地官》师氏“三曰孝德”,贾公彦疏:“善父母为孝。”
《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和祗庸孝友”,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周礼·秋官》大司寇“上德纠孝”,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仪礼·士冠礼》“孝友时格”,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皇侃疏:“善事父母曰孝也。”
《论语·为政》“孝于惟孝”,皇侃疏:“善父母为孝。”
《论语·子路》“宗族称孝焉”,邢昺疏:“善事父母为孝。”
《孟子·梁惠王上》“申之以孝悌之养”,朱熹集注:“善事父母为孝。”
《孝经·五刑章》“非孝者无亲”,唐玄宗注:“善事父母为孝。”
《庄子·天地》“孝子不谀其亲”,成玄英疏:“善事父母为孝。”
《淮南子·本经训》“子竭其孝”,高诱注:“善事父母曰孝也。”
《汉书·武帝纪》:“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孝,谓善事父母者。”
《晋书》、《宋书》载魏文帝黄初三年诏:“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
但《孝经·庶人章》指出:“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所以“善事父母”应当是偏重庶人群体的一种解释。当然,庶人也是所有阶层都须具备的一个基本身份。(庶人无须有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承担,而天子诸侯卿大夫的责任则包括着庶人的义务。)
“孝”的多元义:“善事父母”其义甚宽,如所谓“孝有三”、“不孝有三”诸说。
《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礼记·祭义》:“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又云:“‘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略同)
《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孝经》有“天子之孝”,有“诸侯之孝”,有“卿大夫之孝”,有“庶人之孝”。
“孝”的推广义:学者谓“仁”之一字,可以为一切美德的总称,“孝”亦同之。
《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德之本也。”
《左传·文公二年》:“孝,礼之始也。”
《国语·周语下》:“孝,文之本也。”
《汉书·江革传》:“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
王念孙《读书杂记》:“孝者,美德之通称。”
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善父母为孝。'推而言之,则为善德之通称。”
此解虽于孝道极有发明,而转不易于理会。
“孝”的本义:《易经·系辞上传》谓“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而孔子有“一言以蔽之”之方。由是而论,古人言“孝”,有“善继”、“善述”之一义,继言接续其事,述言循守其职,《说文》:“继,续也。”“述,循也。”或者近乎“孝”之本义。
《礼记·中庸》:“子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朱熹集注:“上章言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继志述事之大者也。”
《尚书·太甲中》“奉先思孝”,孔安国传:“以念祖德为孝。”
《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安国传:“继先祖之志为孝。”
《论语·学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范祖禹《论语说》:“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二)孝字又写作 ,解为仿效,谓当仿效其父母先人
《诗经·鲁颂·泮水》“靡不有孝”,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孝者, 之隶变,与孝弟之‘孝'异字。”今所见汉孝大庙寝瓦当铭文“孝”字作 形。
,读为jiào。《说文》在子部,云:“ ,放也。从子,爻声。”段玉裁注:“训‘放'者,谓随之依之也。”
“放”即仿效之“仿”。《玉篇》、《集韵》及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皆云:“ ,效也。”《集韵》又云:“ ,谓放效也。”
(三) 又写作学(學),学(學)与教(斆)形义相近
学,繁体作“學”。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又云:“ ,经典通用‘學'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亦云:“ ,此字疑即‘學'之古文。”
学(學)与教(斆)形义相近。
《尚书·说命下》:“惟斆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刘氏嘉业堂藏南宋本《孔氏传尚书》及阮刻《十三经注疏》本。)
《礼记·学记》引此篇写作《兑命》,云:“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尚书·说命下》孔安国传:“斆,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学之半。终始常念学,则其德之脩,无能自觉。”
《礼记·学记》郑玄注:“言学人乃益已之学半。”孔颖达疏:“教人然后知困,知困必将自强,惟教人乃是学之半,言其功半于学也。”
斆,读为jiào,即“教”字,简化作“敩”。陆德明释文:“斆,户孝反。”今所见金文“斆”字作 (沈子簋)、 (中山王鼎)形。
“学学”,上“学”字,读为“教”。陆德明释文:“‘学学',上胡孝反,下如字。”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作“学学半”,亦云:“上亦孝反,下于珏反。”
然“学(學)”字又写作“斆”。《说文》:“學,篆文斆省。”段玉裁注:“此为篆文,则‘斆'古文也。”
“教”字又写作“ ”。《说文》:“ ,从攴、 。凡教之属皆从教。 ,古文教。 ,亦古文教。”今所见战国秦汉简文“ ”字,作 (信阳楚简)、 (睡虎地秦简)、 (郭店楚简老子甲)形,汉碑作 (孔宙碑)形。古文“ ”字,则 (散盘)形。
(“攴”,读作pu,象举手敲击形。 “孝”、“教”、“学”其字形多变,但均不简省“爻”部。《说文》云:“文,错画也,象交文。”“爻”字推测与“文”相关,其字形看似两个“错画”、“交文”的重叠,《说文》:“爻,交也。”《广雅》:“爻,效也。”段玉裁云:“效法之字亦作‘爻'。”推测“爻”字的二“乂”表示着文化、学问的授受。今简化字的“学”字恰省略了“爻”部,恰丢失了“孝”、“教”、“学”的核心含义。)
古文献“学”、“教”可相通。《尚书·洛诰》“乃女其悉自教工”,刘逢禄集解:“教工,《大传》作学功。”《礼记·学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陆德明释文:“教,一本作学。”俞樾又谓 、教可通,《尚书·皋陶谟》“无教逸欲有邦”,《群经平议》曰:“爻、 、教三字并声近而义通。”证以《礼记·祭义》:“众之本教曰孝。”《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教之所由生也。”可知其说为有据。
《三字经》云:“养不教,父之过。”诚然。
(四)学、教解为觉悟、仿效
学(學、斆)与教(斆)、 形相近,义亦关联而相近。教,训诂家解为“效”。《说文》:“教( ),上所施,下所效也。”《释名·释言语》:“教,效也,下所法效也。”《白虎通义·三教》云:“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陈立疏证引《春秋元命苞》曰:“教之为言傚也,上行之,下傚之。”《昭明文选·序》吕向注亦云:“教者,効也,言上为下効。”《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注:“教,效也,言可效道艺也。”
学(斆),训诂解为“觉”。段玉裁谓教( )与效叠韵,学(斆)与觉叠韵。教则于学已得其半,学则有效必有施。教与学,效与觉,皆一事之两面。段玉裁《说文》“学(斆)”字注:“按《兑命》上‘学'字谓‘教',言教人乃益己之学半。教人谓之学者,学所以自觉,下之效也;教人所以觉人,上之施也。故古统谓之‘学'也。枚赜伪《尚书·说命》上字作‘斆',下字作‘学',乃已下同《玉篇》之分别矣。……作‘斆'从‘教',主于觉人;秦以来去‘攵'作‘学',主于自觉。《学记》之文,学、教分列,已与《兑命》统名为学者殊矣。”
段玉裁谓学与教古无分别,然由弟子一面而言,则多在于仿效明矣。《尚书大传》、《广雅·释诂》皆云:“学,效也。”朱熹《论语集注》亦云:“学之为言效也。”效字,古又写作“傚”、“効”,解为“象”、“像”、“放(仿)”、“法效”。
又,学校之“校”字,从交,与教、学、孝亦通。《孟子·滕文公上》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又曰:“校者,教也。”今中学称“学校”,高校称“大学”,去“校”字。韩国大学犹称“学校”。
(五)孝与肖、不孝与不肖音义相近
肖解为“似”。《说文·肉部》:“肖,骨肉相似也。”《方言》卷七:“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
“肖”字从肉,“孝”字从子从老省,不一类,而音义则相近。
肖之似,与孝( )之仿效,义相近,故可相通(或易于致误)。柳宗元《先太夫人归祔志》“犹以不肖之辞”,蒋之翘辑注:“肖,一本作孝”。
孝、肖有并论之例。《庄子·天地》:“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臣子之盛也。亲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则世俗谓之不肖子;君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则世俗谓之不肖臣。”以“孝”、“肖”并论。
张载《西铭》(《正蒙·乾称篇》同)云:“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唯肖者也。”亦以“孝”、“肖”并论。
孝、肖古不在一韵,孝在幽部,肖在宵部,今则无别。茅星来《近思录集注》已谓《西铭》孝、肖为韵。
古人言孝,多以父子并论,曰慈孝;又以臣子并论,曰忠孝;又以兄弟并论,曰孝弟(或孝悌)。但古人亦言“不孝”。
《诗经·鲁颂·泮水》:“靡有不孝,自求伊祜。”
《尚书·康诰》:“矧惟不孝不友。”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
《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礼记·王制》:“山川神祗,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又见《白虎通义·巡狩》、《说苑·修文》)
《孟子·告子下》引葵丘会盟,“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又《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又《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吕氏春秋·孝行览》:“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
古人言“肖”,多与贤、才并论,而多言“不肖”。
《荀子·宥坐》:“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又《说苑·杂言》:“贤不肖者才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韩诗外传》卷七:“贤不肖者,材也;遇不遇者,时也。今无有时,贤安所用哉!”)
《礼记·中庸》:“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管子·形势解》:“为主而贼,为父母而暴,为臣下而不忠,为子妇而不孝,四者人之大失也;大失在身,虽有小善,不得为贤。”
《贾谊新书·修政语下》:“寡人闻之:有上人者,有下人者,有贤人者,有不肖人者,有智人者,有愚人者。……行者善,则谓之贤人矣;行者恶,则谓之不肖矣。”
“不肖”又用为自谦之辞,犹言“不敏”、“不才”。
《礼记·杂记下》:“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
《荀子·尧问》:“楚庄王曰:今以不穀之不肖,而群臣莫能逮,吾国几于亡乎!是以忧也。”
《说苑·君道》:“燕昭王问于郭隗曰:寡人地狭人寡,齐人削取八城,匈奴驱驰楼烦之下,以孤之不肖,得承宗庙,恐危社稷,存之有道乎?”
又《臣术》:“公孙支曰:臣不肖而处上位。”
又《复恩》:“管仲曰:鲍子不以我为不肖。”“晏子太息而叹曰:婴不肖,罪过固其所也。”
又《敬慎》:“孙叔敖谓老父曰:楚王不知臣不肖。”
又《奉使》:“晏子对曰:婴最不肖,故宜使楚耳。”
又《指武》:“吴起曰:王不知起不肖,以为苑守。”
《新序·杂事三》:“乐毅使人献书燕王曰: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
又《节士》:“程婴谓诸将曰:婴不肖,不能立孤。”
文献中有不孝、不肖并论之例:
《韩非子·奸劫弒臣》:“春申君有爱妾曰:……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
《列女传·陈寡孝妇》:“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是明夫之不肖而著妾之不孝。”
“贤不肖”之“贤”,解为“才”。《说文》:“贤,多才也。”
“肖”本义为“似”,故不贤、不才均由不似引申而出。“肖”字之义重在骨肉、相貌之相似,而“孝”重在职守、事业之仿效,要之二者均以子孙对父祖之继承而言则是一致的。《说文》又曰:“肖……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段玉裁注:“释经传之言‘不肖',此肖义之引伸也。”
肖者象其貌,孝者效其事,此为古义。实际上子孙既不能承继父祖之事业,则孝降等而为“能养”;而所谓“骨肉相似”之肖,实际上亦不止于相貌而言,又进而求之于才德贤能。即此而言,不肖即为不孝,不孝亦可称之为不肖。由不孝之义,可以显明不肖不止于相貌;由不肖之义,可以显明不孝不止于能养。
(五)“文化”字义本身即意味继承
现代“文化”一语的含义,应当是指古代社会生存的类型,而无论是什么类型,其生存形态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延续和具有稳定性,换言之,“文化”一语本身就包含着延续性、继承性的意义。如果社会的生存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就绝无彻底中断其文化而可以全然创造出一种“新文化”之理。
古人重继承,《大戴礼记·礼三本》:“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焉生?无先祖焉出?无君师焉治?三者偏亡,无安之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天地、先祖、君师为生命所出之处,故人之立于世,能守此谓之肖,不能守此谓之不肖。
古人言孝,谓其能有功于种族之延续,而不仅指赡养父母双亲。种族之延续,在于世守其业,亦不仅指子孙之繁殖。《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家族是古人生存的最小单位,而职守则是家族的生存条件。
前引《礼记·祭义》孔颖达疏:“‘孝有三'者,大孝尊亲,一也,即是下文云‘大孝不匮',圣人为天子者也。尊亲,严父配天也。其次弗辱,二也,谓贤人为诸侯及卿大夫士也,各保社稷宗庙祭祀,不使倾危以辱亲也。即与下文‘中孝用劳'亦为一也。其下能养,三也,谓庶人也,与下文云‘小孝用力'为一。能养,谓用天分地,以养父母也。”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王聘珍解诂:“《中庸》曰:‘舜其大孝也与!尊为天子。'《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司马迁云:‘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礼色(今作理色),其次不辱辞令。'”
前引《礼记·中庸》,孔颖达疏:“‘夫孝者,善继人之志'者,人,谓先人。若文王有志伐纣,武王能继而承之。《尚书·武成》曰:‘予小子,其承厥志',是‘善继人之志'也。‘善述人之事者也',言文王有文德为王基,而周公制礼以赞述之。故《洛诰》云:‘考朕昭子刑,乃单文祖德',是善述人之事也。此是武王、周公继孝之事。”
可知古人言孝,主要相对于父祖先人之事业职守而言。《易经·系辞上传》云:“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乾卦·文言》又云:“发于事业,美之至也。”今人则以盈利为事业,以感官满足为能美。当孔子时,世俗已谓“能养”为孝,今人至谓“刷刷筷子洗洗碗”。斯非古人之所谓孝矣。
小结及问题
《孝经钩命决》:“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此语表明孔子对孝的重视。而《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贞索隐说:“孔子少孤,不的知父坟处。”
曾子作《孝经》,由于善事其父曾点(也是孔子的弟子),而孔子则不能及于生前侍奉父母,那么其孝顺由何着落?
《礼记·中庸》:“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此语又见于《汉书·艺文志》论九流中之儒家者流的定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由此可以推知,孔子所践履重点不在生养,而在继承先祖之事业。此一继承之“孝”不可谓“孝养”,恰可谓“孝道”。此之谓“大孝”、“至孝”。
故《孝经》有天子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庶人章。天子章曰:“德孝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孔子之孝盖见于此。
继承先祖之事业之孝,似乎无关于孔子父母之生养,实际上其父母却蒙受了最高尚最久远的荣耀,甚至孔子的子孙华裔也成为延继二千馀年的有史以来最显赫最庞大的家族。孔子继承先祖事业的至孝同时亦以涵括了侍奉父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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