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明的良知说,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性,达到了儒家主体哲学的高峰。但是这所谓主体,既不能理解为主客对立意义上的认识主体,也不能理解为 " 本体即实体 " 意义上的道德主体,只能理解为 " 天人合一 " 论的德性主体或生命主体。作为生命主体,良知与自然界有一种息息相关的有机联系。
阳明说,良知是 " 灵明 " ,这首先是从人与自然界的 " 感应之机 " 上说的。所谓 " 感应 " ,不是反应与被反应,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而是相互感通的关系。物我相通,内外相通,天人相通,我的灵明就是天地万物的灵明,是一体相通的。阳明又说,良知不是一团血肉之心,而是知觉,是 " 那能听言动的 "( 《传习录上》 ) ,这实际上是讲心灵的知觉能力。比如说,良知是 " 是非之心 " ,是说良知能 " 如是知非 " ,但本身并不就是是非 ; 良知又是 " 好恶之心 " ,是说良知能 " 好好恶恶 " ,但本身并不就是好恶。这种能力是内在的,无限的,但又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天即自然界赋予的。也就是他所说的 " 根于天命之性 "( 《大学问》 ) ,这也是讲 " 天人之际 " 的问题。
其次, " 是非 " 与 " 好恶 " 也是统一的,知与情也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也是从能力上说的。但是应当指出的是,情感始终居于重要地位 ( 甚至核心地位 ) 。他说 " 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 "( 《传习录下》 ) 。真正说来,所谓 " 是非 " 是指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上的是非,不是认识论的是非,这样的是非,正是由好恶之情决定的。但好恶又有分别,一种是 " 好好色,恶恶臭 " 那样的感性情感 ; 一种是 " 好善而恶恶 " 那样的道德情感。后者是具有理性特征的,也是王阳明所重视和提倡的。人人有这种情感,因此便能辨别是非善恶,是非就是善恶。阳明又说,良知 " 只是一个真诚恻坦 "( 《传习录中》 ) ,这更是讲道德情感, " 真诚 " 是讲诚,亦可说是讲真 ;" 恻坦 " 是讲仁,亦可说是讲善,真和善本来是统一的,但归根到底是讲仁即善,这是儒家哲学的根本精神,也是阳明学的根本精神。如果 " 是非 " ,好恶是从能力上说,那么, " 真诚恻坦 " 则是从内容上说,只有具 " 真诚恻坦 " 之情,才能有 " 知是知非 " 、 " 好善恶恶 " 之能力,也才能有这样的功能与作用。
由此可见,只从狭义的 " 知 " 上理解良知是很不够的,如果只从认识论的意义上理解良知则是错误的。事实上,良知是完整的,知情是合一的, " 不可分析 "( 阳明语 ) 。这当然并不妨碍我们进行分析,但分析的结果是为了整合。海德格尔说 :" 把良知引向到知、情、意这些灵魂能力之一,或把它解释为这些能力的混合产物,面对良知这类现象,套以分门别类的灵魂能力和个人行为上面的游移无据的框框 ; 在存在论人类学上何其简陋不足,可谓有目共睹。 "( 《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 1987 年版,第 325 页 ) 不管海德格尔对良知的解释如何,他的这一看法却是正确的,即不能把良知引向心灵能力的任何一个方面,不能用 " 分门别类 " 的方法去解释良知。但是用心灵的能力解释良知这本身并没有错,从知、情、意的能力上解释良知也是必要的,只是不要引向某一种能力,更不能偏执在 " 知 " 上。应当说,良知的关键是 " 良 " 而不是 " 知 " 。
良知是不是突出了个体性原则 ? 王阳明是不是发现了个人 ? 这是当前研究中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也是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毫无疑问,良知只能是个人的良知,因为它同个体的生命存在不可分,离开了个体生命,还谈什么良知 ? 良知就是 " 真己 "," 真己何尝离着躯体 ?"( 《传习录上》 ) 人人都有一个躯体,状貌形态各不相同,但由此能不能断定,良知完全是主观的 ? 有没有共同的良知或共通的良知 ? 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有人认为,良知是个体的心,不是公共的心,故不能相通 ; 又有人说,良知是宇宙的心,不是个体的心,故能够相通。这两种看法,似乎都不符合阳明的意思。阳明说,人人有良知, " 不假外求 " ,良知又是 " 尔自家的准则 " ,看你信得及还是信不及。这显然具有反传统、反教条、反权威的重要意义,他要人们相信自己的良知而不要迷信那些经典和权威,更反对用绝对普遍的天理来限制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突显了个体性原则和主观性原则。但良知既然是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和标准,虽在每个人的心中,却又有共同性、共通性,因为人人有共同的本性。 " 是非 " 的标准应当是客观的,而不是纯粹主观的,是能够相通的,而不是互相隔绝的。如果人人一标准,人人一是非,那就是无是非,王阳明决不是价值相对论者或主观论者,他所说的是非、善恶是有共同性的。他一方面说,良知只能 " 从自家心上体认 " ,而不可外求 ; 另一方面又说, " 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 " ,因此,要除去 " 私心客气 " ,要 " 同好恶,公是非 "( 《传习录中》 ) 。这样看来,良知既是个人的,又是共同的,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主客内外合一的。阳明强调 " 心无内外 "," 性无内外 "," 知无内外 "( 《答罗整奄书》 ) ,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牟宗三先生说,良知是 " 智的知觉 "( 《从陆象山到刘蕺山》,台湾学生书局, 1979 年版第 225 页 ) 。这是将阳明的良知说同康德的道德形上学进行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这一结论有深刻之处,也有商榷之处。说良知是 " 智的知觉 " ,并非没有道理,因为王阳明说过,良知是天地万物的 " 精灵 " ,也是天地鬼神的 " 主宰 " ,能知万物以及天地鬼神。但如前所说,良知不只是 " 智 " 的问题,还有 " 情 " 的问题,因此,它不仅是 " 直觉 " ,而且是 " 体验 " 。王阳明本人既讲 " 觉 " ,也许 " 体 " ,就说明了这一点。 " 体 " 不只是身体力行,更重要的是心灵体验。直觉之所以是每个人的直觉,而不是上帝才有的直觉,就在于同个人的情感体验不可分,是体验中的直觉,不是纯粹 " 智 " 的直觉,它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情感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 ; 这一点王阳明比任何人都体会得更加深刻。如果离 " 情 " 而言 " 智 " ,离 " 体 " 而言 " 觉 " ,就会丧失良知的本来意义和丰富内容。良知是人的生命 " 真机 " ,所谓 " 真机活泼 " ,只有在生命体验中才能领悟到,自觉到,也只有在 " 感应 " 中才能实现,而 " 感应 " 是包涵了情感活动的。用康德意义上的 " 智的直觉 " 解释阳明的良知说,未免太 " 理性 " 化了,也未免太 " 超越 " 了。
阳明说过 " 本心良知 "," 本心 " 作何解释 ? 阳明还说过 " 良知是心之本体 "," 本体 " 是什么意思 ? 牟 宗三 先生认为, " 本心 " 是 " 超越的道德本心 "( 同上书 : 第 221 页 )," 本体 " 是具有 " 形而上的实体的意义 "( 同上书,第 223 页 ) 。这些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不准备展开讨论。但是有一点,就是良知确实有形而上的超越的意义,但似乎不能理解为实体。中国哲学所说的 " 本体 " ,只是本根、根源之意,是从生长的意义上说的,并不是从实体与现象的意义上说的。正如阳明所说,良知即仁, " 譬之木,有根方生,无根便死 " 。 ( 《传习录上》 ) 。这同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即实体有很大区别。良知本体是在功能、作用中实现的,是在 " 发育流行 " 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 " 感应 " 的作用中实现的,它不是现象背后的本体,也不是 " 定在 " 的实体。 " 寂 " 与 " 感 "," 未发 " 与 " 已发 " ,正是讲这种关系的。 " 寂 " 就是 " 未发 "," 感 " 就是 " 已发 "," 未发 " 、 " 已发 " 虽有体用之说,但从根本上说,是讲喜怒哀乐之情的。良知作为 " 本情 " ,就在喜怒哀乐之中 ; 作为 " 寂体 " ,就在 " 感应 " 或 " 感通 " 之中 ; 作为 " 未发 " ,就在 " 已发 " 之中。他在南镇观花时,说过 " 同归于寂 " 的话,这固然是说良知本体,但就其真实意义而言, " 寂 " 只是指潜在的存在,随时都能感发。当其 " 感而遂通 " 之时,便是完全实现之时,即所谓 " 寂感一体 " ,决不存在所谓现象背后的实体。因此他又说 :" 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 "( 《传习录下》 ) 只有在 " 感应 " 的实现活动中才有所谓是非、善恶、丑恶,也才有所谓本体。如果说,在中国哲学,特别是宋明理学中,有所谓实体意义上的形上本体,那么,阳明的良知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这样的形上本体。
良知的超越性意义,主要表现在自我体验,自我直觉,自我提升之中,是 " 扩充 " ,是 " 提撕 " ,是 " 常惺惺 " ,也就是自我超越,即超越有限而达到无限。这不是纯粹先验的道德实体所能解释的,理性本身也没有这样的力量。之所以如此,完全在于人本身的无限的内在潜力及其展开。良知随时都能呈现,随时都能发露,时时都在发用流行中,因为它本不离 " 人情事变 " 、 " 见闻酬酢 " 等感性活动。 " 除了人情事变,则无事矣。……事变亦在人情里。 "( 《传习录上》 )" 人情 " 是变化无穷的。 " 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 "( 传习录中》 )" 闻见 " 是丰富多样的,正因为如此,它是 " 活泼泼地 " ,而不是纯粹形式的 ; 同时,和宇宙自然界一样,又是无限永恒的。
二、人们在讨论阳明的良知说时,往往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是良知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实际上,这正是良知说的最重要的内容,也正是良知说的命脉所在。
阳明说, " 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现处 " ,是 " 本体明觉之自然 "," 天然自有之中 "( 见《传习录中》 ) 。又说 " 良知是天植灵根,自生生不息 " ,是 " 自然之流行 "," 自然之条理 " ,是 " 天则自然 "( 见《传习录下》。他所说的 " 自然 " ,是什么意思呢 ? 是不是自然主义者所说的 " 自然 " 或完全 " 自在 " 、 " 自发 " 的意思呢 ? 我以为不是。阳明所说的 " 自然 " ,是和 " 天 " 联系在一起的, " 天 " 是宇宙论的最高范畴,就其实际意义而言,是指自然界发育流行、生生不息的过程,其中又有目的性意义,即无目的的目的性,这是就 " 天人之际 " 而言的。良知就是这一过程的产物,也是这一目的的实现,是其 " 明觉精察处 " 和 " 灵昭不昧处 " 。如果作一些分析,那么, " 明觉 " 是从知即智上说, " 灵昭 " 是从情即仁上说。仁和智即良知,既来源于自然界,又是自然界的 " 主宰 " 。所谓 " 主宰 " ,不是将自然界作为对象去认识,去改造,因为自然界不是机械论、因果论的物理世界,而是具有生命意义、目的意义的有机世界。良知既是这一目的的实现,同时又要实现自身的目的,良知本身就是目的。良知的实现,就是自然目的的实现,因此,它不是与自然界对立的,而是与之完全合一的。良知作为 " 天植灵根 " , " 自生生不息 " 。良知之 " 生生不息 " ,是从自然界的 " 生生不息 " 而来,同时又必须完成自然界的 " 生生不息 " ,这就是良知之所以为 " 良 " 。这不是自然主义,甚至不是自然进化论或生物迸化论层次上的 " 生 " ,它有更重要更深刻的涵义,这就是仁。仁体现了人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体现了自然界的目的性。所谓 " 天之灵根 "," 根于天命之性 " 等说法,正是讲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讲良知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即以生为仁。以生为仁,这是理学家的普遍看法,也是理学家的根本关切。它从宇宙论上肯定了人的道德情感的真实性,与其说是生物进化论,不如说是道德迸化论,其中便有目的性思想。良知作为 " 生生不息 " 之仁,就是目的本身,但它不能自发地呈现。所谓 " 自然 " ,固然有 " 自在 " 之义,但只能在 " 自为 " 的目的性活动中才能实现,它是 " 自为 " 与 " 自在 " 的统一。阳明说 :" 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虽弥漫周遍无处不是,然其流行发生亦只是个渐,所以生生不息。……惟其渐,便有个发端处。 "( 《传习录上》 ) ,这个 " 渐 " ,就是过程,这个 " 发端处 " ,就是情感,其中包涵道德情感,进而便有道德理性。这个过程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即良知之仁。比如, " 父子兄弟之爱,便是人心生意发端处。……孝弟为仁之本,却是仁理从里面发生出来。 "( 《传习录上》 ) ,父子兄弟之爱是一种自然情感,但仁这种道德理性便从这里发生,这就是良知之 " 根 " ,即 " 天植灵根 " 。良知并不就是父子兄弟之爱,但是必须从这里发生,所谓 " 致良知 " ,就是从这里扩充推广开来,顺其 " 自然之流行 " ,实现其 " 天则之自然 " 。实际上,这是一种自觉的目的性活动。阳明又说 :" 盖天下之事,虽千变万化,至于不可穷诘,而但推致此事亲从兄一念真诚恻坦之良知以应之,则更无有遗缺渗漏者,正谓其共有此一个良知故也。事亲从兄一念良知之外,更无有良知可致得者。 " 《传习录中》,致良知既是扩充推致的过程,也是目的追求的过程,其终极目的,就是至善。
因此,良知并不是无内容的形式,不是纯粹形式的 " 理性法则 " 。所谓 " 天则 " 、 " 天理 " ,其根本意义是 " 生 " ,它是一个过程,同时又有方向性、目的性,其实现则在人。这就是良知,也就是仁。其所以称为 " 知 " ,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热衷于讨论《大学》的 " 格物致知 " 之学,阳明与朱子发生很大分歧,不能不从 " 知 " 上说 ;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强调仁与知之统一,强调对仁的自觉体认,以唤起人的自觉。这不仅是阳明特别强调的,而且是符合孔子以来儒学之根本精神的。正是从目的性意义上说,良知是善或至善。因为善就是目的。阳明有 " 无害无恶 " 之说,其实就是讲至善,阳明明确解释说, " 无 " 者 " 不可有所著 " 或 " 计较安排 " ,而是要顺其 " 天则自然 " 。 " 天则 " 之 " 自然 " 就是无目的的目的,也就是 " 无善无恶是至善 " 。 " 天则 " 不是西方哲学所说的 " 自然法则 " ,也不是康德意义上的 " 道德法则 " ,而是 " 天人合一 " 的目的性法则,是生生之仁,也就是善。如果说, " 无善无恶 " 具有超道德的意义,那么,它就是绝对目的或终极目的,也就是绝对的善。 " 善恶本来是一物,……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也。 "( 《传习录下》 ) ,这分明是说,善恶不是相对的,不是有一个善,又有一个恶来与之 " 相对 "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无所谓善恶,亦可称之为 " 无善无恶 " ,他所说的 " 无善无恶是心之体 " ( 同上 ) ,就是这个意思。但意之所发便有善恶,因为 " 意 " 可以顺其 " 自然 " ,亦可以违反 " 自然 " ,善与不善,良知便能知之。 " 知 " 是良知的一个重要功能。 " 致良知 " 则是 " 存善去恶 " ,复其 " 无善无恶 " 之体,也就是实现终极目的。
作为儒家重要人物,阳明确实喜欢讲 " 无 " ,甚至讲 " 虚无 " ,讲 " 无中生有 " 。他把良知说成 " 太虚 "," 天地万物,俱在我的良知中发用流行。 "( 《传习录下》 ) 这不能说完全没有道家和佛家的影子,何况阳明早年出入佛、老者多年。但他对于 " 无 " 的解释却不同于道家与佛家,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善。以 " 无善无恶 " 为 " 至善 " ,这是阳明区别于佛、道的根本标志。因此有人认为,阳明眼中的自然界,是一个善的自然界。其实,这个说法只有在 " 天人合一 " 论的良知说中才是有意义的,因为只有在良知的 " 观照 " 之下,自然界才有目的性意义。
在一定意义上, " 无 " 可以理解为自由境界,但是与存在主义所说的自由决不能混为一谈。存在主义者海德格尔认为,良知就是呼唤,是 " 此在 " 唤起本己的 " 能在 " 。 " 能在 " 实际上是一种可能性,既是可能性,便有选择的自由,但也只能选择一种可能性。 ( 《存在与时间》,第 321 页 ) 这里确实体现出个体性原则。但阳明所说的 " 无 " ,既不是佛、道所说的自由,也不是存在主义所说的自由,它是指向一个最高目的,即 " 至善 " 。 ( 它也不是最高的绝对实体,即神。 ) 良知决不是凝固的、不变的、僵死的原则,更不是某种具体的知识,良知作为主体内在的无限潜能和创造之源,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 " 无方体,无穷尽 "," 变动不居 "," 不可为典要 "( 《传习录下》 ) ,应变无穷,创造无穷。良知可以说是 " 无知 " ,正因为如此,所以 " 无不知 "; 良知也可以说是 " 无善 " ,正因为如此,所以 " 无不善 " 。 " 无善 " 就是不执著,不拘泥于某种具体的相对的善, " 无不善 " 则是其发用流行处处皆善,事事皆善。 " 致良知 " 的功夫全在于此。 " 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 "( 传习录中》 )" 知 " 之所以为 " 良 " ,就在于仁性即善。
" 除花剪草 " 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究竟除草是善,还是除花是善 ? 并无定则,当视其具体情况而定。 " 天地生意,花草一般,何曾有善恶之分 ? ……无善无恶者理之静,有善有恶者气之动,不动于气,即无善无恶是谓至善……不作好恶 ( 不是无好恶,而是 " 不作 " 好恶——笔者注 ) ,……只是好恶一循于理,不去又着一分意思。 "( 《传习录上》 ) 这段话有些难解,但从目的性学说去理解,并不困难。 " 不着一分意思 " 就是 " 无 " ,这是阳明讲 " 无 " 的主要意思 ;" 循理 " 则是循 " 天地生意 " 之理。理者心中之理,心即是理, " 循理 " 就是良知的发用流行,完全是自主自律的,是自我决定的,不是强加的,因为我的良知就是 " 天理之明觉自然 " ,用不着特别计较安排。但又不是无好无恶,无所事事。既不着一分意思而又要循天地生生之理,这就是有与无的统一,其根本精神仍然是 " 循理 " ,理则是 " 不容己 " 的 " 生生不息 " 的过程 ( 亦可称之为秩序 ) 。很明显,这是一种目的理性学说。
这同他的 " 理障 " 之说并不矛盾。所谓 " 理障 "( 见《传习录下》 ) ,就是在心上着意去寻求所谓 " 天理 " ,把理看成是外在的凝固不变的原则去遵守,结果丧失了人的自主性、灵活性、无滞性,同时也丧失了人的目的性。因为我的良知就是目的本身。程颢也讲 " 循理 " ,反对 " 自私而用智 " ,程颢所说的理,也是 " 生理 " 、 " 生意 " ,因此又有 " 勿忘勿助长 " 之说。这是从孟子而来,也是自然目的论思想。但阳明并不完全同意 " 勿忘勿助长 " 之说,他更重视 " 必有事焉 " ,即主体意识的自觉,因而突显了人的主观目的性,其意义就是使人真正成为目的。 " 圣贤只是为己之学,重功夫不重效验。仁者以万物为一体,不能一体,只是私意未忘。 " ( 《传习录下》 )" 为己 " 就是实现人的目的, " 功夫 " 是指实践功夫,实践是目的性实践,至于 " 效验 " ,则是功利性、工具性的,所以不必过于重视。
" 为己 " 是实现 " 真己 "," 真己 " 就是良知,没有物我、内外之分,因此,良知的真正实现便是 " 天地万物一体 " 之仁。讨论阳明的良知说,决不能忘记 " 天地万物一体 " 说。良知的宇宙论意义是 " 生 " ,其真实内容是仁,其主体自觉是知,其最终目的是 " 至善 " ,其最终实现则是 " 天地万物一体 " 境界。阳明晚年作《大学问》,系统阐明了这一学说,可视为他的 " 晚年定论 " 。有人很重视阳明的 " 四句教 " ,却忽视他的《大学问》,这是不应该发生的。 ( 冯友兰先生在其《中国哲学史》中就很重视《大学问》 ; 牟宗三先生也很重视阳明的 " 万物一体说 " 。这些思想家可说是把握了阳明思想的精神要领,尽管他们的具体论述和观点是可以讨论的。
" 四句教 " 固然是阳明的晚年之说,反映了阳明思想可能引出的不同走向,但那是由其门人钱德洪、王龙溪发问而言之,且由其门人事后记录,更多地反映了王龙溪、钱德洪二人的争论及其思想倾向。《大学问》则是王阳明本人的著作,亲授而录之,理应成为他的晚年之作。其中讨论的问题,正是阳明思想的核心问题。 " 四句教 " 应当同《大学问》联系起来理解,才能把握其真实意义。我们知道,阳明思想的核心是 " 致良知 "," 致良知 " 的最后归宿,不是别的,正是 " 天地万物一体之仁 " 。这不仅由其晚年著作所证明,而且由其学说的内在逻辑所决定。
阳明说 :" 大人者 , 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 " 《大学》是讲大人之学,故视之为 " 大学问 " ,这也是王阳明的期许。 " 其心之仁 " 就是良知,就是至善,亦即良知之所以为 " 良 " 者。 " 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现,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也。 "( 同上 ) 。这里提出 " 天命之性 " 的问题,说明良知是自然目的的实现,也是生命的根本目的, " 极则 " 就是终极目的。 " 至善 " 之良知既然是终极目的, " 止于至善 " 就是达到或实现终极目的, " 致良知 " ,则是实现终极目的的根本方法即功夫,其结果就是实现 " 天地万物一体 " 的境界。 " 万物一体说 " 是一种普遍关怀,亦可称之为终极关怀。它不是光讲人间关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一致是其重要内容,但这不是唯一的, " 中国一人,天下一家 " ,固然是阳明的理想,但又不止于此。 " 天地万物一体说 " 还体现了阳明的自然关怀,宇宙关怀,即人与自然界和谐一致的思想。这也是儒家 " 天人合一 " 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 仁民爱物 " 固然有差异性原则,即所谓 " 轻重厚薄 " 之分,但这也是良知 " 自然的条理 " ,决不意味着 " 灵昭不昧 " 之良知有任何分限。由近及远,由己及物,虽有远近之分,却无等级之别,理应包括对自然界万物的热爱与关怀。 " 以至于山川、鬼神、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 "( 同上 ) 。可见, " 天地万物一体之仁 " ,不仅包括人类社会中的 " 物 "(" 物即事也 ") ,而且包括自然界中的物,应当 " 弥漫周遍,无处不是 " 。因为良知之仁就是从自然界 " 生生之理 " 而来,自然界的 " 生理 " 、 " 生意 " 对人对物本无差别,只是人有 " 灵昭不昧 " 之心即良知。正因为如此,人有天赋的使命,要完成这一使命,实现这一目的。
在阳明看来, " 天地万物一体之仁 " ,可称之为本体境界,但这所谓本体,就在 " 致良知 " 的功夫之中,离了功夫,无所谓本体,这说明 " 致良知 " 是一个目的追求的无限过程。它还说明,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决不只是工具性的考虑,而是目的性的思考,对自然界的态度,是一个良知的问题,而不只是功利的问题。这是良知说的一个重要结论。在今天,阳明的这一诉求,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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