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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发现罕见唐代大型官办烧窑遗址

  

  洛阳市文物部门近日在洛阳新区牡丹大道建设工地考古发掘时,意外发现了隋唐洛阳城外迄今规模最大的一处官办烧窑遗址。

  据现场考古人员介绍,这片烧窑有6处,共18座。最大的一座串窑长31米(南 北向),宽21米(东西向),由10座烧窑组成,东西各5座,排列整齐,相互对称。窑炉直径2.5米至3.0米,炉膛高度2.2米至2.3米,都是利用地势凿土而建,是典型的串窑和对窑作坊。每座烧窑都由操作坑、火膛、窑床和烟道组成。由于10座烧窑既对称又相连成串,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烧制工艺。

  在该窑西边,还有3座烧窑、2座烧窑组成的串窑,也有一座单窑。这些烧窑的烟道和窑壁已经改用烧制成的蓝砖层层垒砌而成,在烧窑区的北部有一个直径五六十米的取土坑。

  据介绍,烧制砖瓦时,窑工首先将砖瓦坯放置在窑床上,随后站在操作坑内向火膛添加燃料,通过加热使窑室温度升高,将砖瓦坯烧制成成品,这和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市农村仍广泛使用的砖窑烧制原理一样。这片烧窑区有不同规模的窑型,生产时可根据烧制砖瓦量的大小,启用不同规模的烧窑。

  洛阳市文物局局长郭引强说,根据发掘出土的长条砖、板瓦、筒瓦、莲花瓦的形制,考古人员推测这片烧窑遗址距今已1000多年,是唐代烧窑作坊,距隋唐洛阳城的距离近1公里,应是为当时的洛阳城烧制建筑材料而建的官窑。

  而非常有意义的是,现在发现的这片烧窑在《唐会要》里有非常明确的记载。该书第八十六卷街巷条记载:“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敕。京洛两都,是惟帝宅,街衢坊市,因须修筑,城内不得穿掘为穷,烧造砖瓦。若有公私修造,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也就是说,为了保护城市的框架,也为了减少城市的污染,从公元731年以后,在隋唐城这个都城里面是严禁取土和随便建造烧窑的——因为取土挖坑会对城市造成一定的破坏,烧窑也会对城市造成污染。可见,当时的人们在城市规划时,已经非常注重环境保护了。